安徽省审计厅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作者:龙智造工业云 / 来源:本站原创 / 浏览:10

20

2009-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厅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按照《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和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2008]4号)要求,将我厅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条例》颁布后,我厅专门召开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办公室作为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成立了由戴克柱副厅长任组长,办公室、综合法规处、人事教育处、信息办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工作小组,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分别由办公室负责指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信息办负责平台搭建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由综合法规处负责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等。
二、开展《条例》学习和培训
1.认真学习、调研。我厅先后派员参加省政府办公厅等单位举办的《条例》培训和研讨会,组织厅机关相关处室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并组织开展《条例》实施情况的工作调研。
2.开展集中培训。我厅连续举办2期培训班,对全厅同志进行集中培训,讲解《条例》内容和意义、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和软件使用方法等。为深入贯彻《条例》,我厅还制定了比较系统的培训计划。
3.举办专题辅导。为认真贯彻《条例》精神,我厅及时召开了贯彻执行《条例》动员会,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布置,并邀请有关专家给全厅同志做《条例》知识的讲解和辅导。
广泛深入的学习培训,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厅实际,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制定了《安徽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编码规范指南》有关原则,编制了厅机关各部门和厅属各单位的单位代码,安装了“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软件”,统一使用软件,统一编码规则,统一组织录入信息并上网发布。
2.强化指导督查。厅编制工作小组督促各单位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建立工作联系制度;进一步加大对编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力度,及时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通过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动态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最新进展情况。各部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清理政府信息,并绘制主要行政职权或办事流程图,经审核后上网发布。
四、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转发并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建立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安徽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试行)》、《安徽省审计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安徽省审计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安徽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安徽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办法》、《安徽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办法》等多项制度,并在综合法规处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同时,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五、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开通了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ahzwgk.gov.cn/xxgkweb/unit.aspx?unit=OA025),设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共4个栏目,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构领导”、“机构设置”、“部门动态”、“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公开”、“规划计划”、“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招投标信息”、“公告和其他新闻发布”、“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以及厅属单位“审计科研所”、“安徽省审计学院”,共15个子栏目。搭建起全厅政府信息发布统一平台,初步形成目录规范、编码统一、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测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体系。我厅在本单位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设置了与政府信息公开网的链接。
2.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省政务公开办和省经济信息中心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通知》后,我厅已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软件平台进行升级,并已经对门户网进行改版,解决“两张皮”和重复录入等问题。
3.建设信息查阅场所。我厅按照《条例》要求,已经在厅内大厅辟出专门区域,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添置查阅设备,并免费提供复印,以方便公众查阅。
4.完善传统公开方式。我厅还通过在办公大楼大厅设置触摸屏、政府信息公开栏,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免费发放审计结果公告等,丰富和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六、营造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
1.开展广场宣传。结合“省(市)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通过现场咨询、网上互动、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
2.加强经验交流。我厅通过编发审计简报、开设网上专栏等多种方式,宣传介绍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交流各地、各部门好的做法和经验。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我厅发布信息1445条,其中, “机构领导”8条、“机构设置”28条、“部门动态”1340条、“人事信息”16条、“政策法规”14条、“规范性文件”26条、“业务公开”1条、“规划计划”2条、“财政预算决算报告”0条、“招投标信息”5条、“公告和其他新闻发布”2条、“其他”0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1条,以及厅属单位“审计科研所”1条、“安徽省审计学院”1条。目前,相关信息资料都在生成时就及时上网公开。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发布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0条。截止目前,我厅尚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也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厅将认真总结取得的经验,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向省政务公开办报送工作动态等信息。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三日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本站联系删除。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