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级重点产业加快发展
奖励政策新材料类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经发局)、财政局:
今年10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重点产业加快发展政策的实施细则》(连政办发〔2018〕141号),现就新材料类奖励政策项目申报作如下安排,具体通知如下:
一、新材料类项目范围
《关于支持重点产业加快发展政策的实施细则》中C3新材料产业发展奖励政策(除创新产品研发奖励)。2018年1月1日后发生的,落地并投产的新材料产业链项目、应税收入首次突破、国际认证、创新中心、国家重点研发项目、首购首用、产品保险等。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在连云港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材料企业(主要产品属于国家发改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工信部《新材料产业“十二五”重点产品目录》范畴)。
(二)项目申报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以网上申报为主,同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内容必须完全一致。企业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主体三年内市级专项资金申报资格,并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三)项目申报流程
1. 企业网上申报。12月5日前,企业登陆连云港市重点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网址为http://117.60.146.178/egrantweb/。
2. 县区初审。12月7日前,县区和功能板块科技部门和财政部门进行网上审核,通过后提交市科技局,并将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请示件和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纸质2份报市科技局(并将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lygxclbgs@163.com)。
3. 企业上报纸质材料。12月11日前,在市科技局相关处室完成网上审核之后,企业登陆网上申报系统,导出带有条形码的项目申请书,连同其他网上导出的纸质材料装订成册,签字盖章后送县区或功能板块科技部门及财政部门审核盖章,然后报市科技局2份。
4. 项目审核。12月17日前,市科技局通过资料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检查等形式,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出具书面文件反馈市财政局。
项目申报请务必按照申报流程中的时间节点推进,逾期责任自负。
联系人:孙立 联系电话:85805516
监督电话:市科技局机关纪委 联系电话:85801068
附件:县(区)申报2018年度市级重点产业加快发展奖励政策新材料类项目汇总表
连云港科学技术局 连云港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28日
附件:
县(区)申报2018年度市级重点产业加快发展奖励政策新材料类项目汇总表
序号 |
项目申报主体名称 |
资产总额 |
销售收入 |
利润总额 |
税收总额 |
申报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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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科技部门(盖章) 县(区)财政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