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烟叶生产管理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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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市、区烤烟生产和收购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区烤烟生产、收购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及检查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全区烤烟产业和烟叶生产基地建设发展规划,并根据每年实际情况拟定年度生产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的工作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区烤烟生产和收购目标任务的落实,组织对烤烟生产、收购计划实施情况及烤烟生产各阶段的综合检查;指导和推广科技兴烟措施的落实和普及;协调指导全区烤烟生产和收购物资调运,资金调配,质量监督等服务工作;承担武隆区烟叶生产领导小组的日常具体事务。

(二)机构设置。根据《重庆市武隆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武隆编委发〔2017〕14号)文件精神,区烟办为区农委所属副处级肯有独立法人的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属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下设两个科室:综合科和生产科。

核定事业编制5人。年初实有人数9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1人,事业人员5人,行政退休人员3人。年末实有人数9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1人,事业人员5人,行政退休人员3人。另有遗属人员1人,编制外临聘驾驶员1人(劳务派遣),见习生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112.7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1,112.78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140.91万元、下降11.24%,主要原因是烟叶种植计划调减导致区财政配套资金相应减少。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1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89万元,占9.43%;项目支出1,007.89万元,占90.57%.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12.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0.91万元,下降11.24%。主要原因是烟叶种植计划调减导致区财政配套资金相应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89.5万元,增长802.6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及年中追加安排烟叶生产扶持资金和第一书记工作经费。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也是1,112.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0.91万元,下降11.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烟叶种植规模减少,相应的政策扶持资金也随之减少。

(三)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构成

科学技术支出1,004.65万元,占90.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54.65万元,主要原因是烟叶生产扶持费年初未下达预算,而是在年中统一办理追加调整;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17万元,占1.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内有1名事业人员调入;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9万元,占0.52%,与年初预算数一致;农林水支出84.18万元,占7.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5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内增人增资和扶贫第一书记经费追加;住房保障支出3.99万元,占0.35%,与年初预算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06万元,较上年减少13.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5.84万元,较上年增加4.74万元,主要原因是差旅费标准较上年有所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劳务费、培训费、邮电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7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压缩了公务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11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未采购公务用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36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到各乡镇检查烤烟生产、开展扶贫工作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从严格控制公车出行,节约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加强公车管理,有效降低了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成本。

公务接待费4.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烟叶公司、部分卷烟工业企业到我区检查指导烤烟生产工作、协调烟叶调拨事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范围内开展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9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降低公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情况;未采购公务用车,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484人,未发生国内外事接待和国(境)外公务接待。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9.8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3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4.71万元,增长42.32%,主要原因是差旅费标准较2017年度有所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属一般公务用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共计17650元。其中:采购电脑2台,金额8400元;彩色打印机1台,金额2900元;黑白打印机1台,金额1400元;三合一打印机1台,金额1800元;传真机1台,金额3150元。

(四)预算绩效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对烟叶生产扶持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004.65万元。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种烟乡镇和区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市、区烟叶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抓实干、团结协作,在严峻的自然灾害面前,经过艰苦的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项目实施背景

烤烟是我国经济作物中一项重要的农产品,是我区高山地区百姓增收、地方财政增长的重要来源,是富民强区的传统农业产业。我区自1983年起开始规模化种植烤烟,有30多年的种烟历史,具备良好的群众基础和较高的生产水平。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历程,我区烤烟产业真正形成了“公司+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模式,形成了规范化、集约化和专业化的产业发展模式,为全区其他农业产业树立了标杆,做出了典范,有力助推了扶贫工作。而烟叶生产扶持项目是一项强农惠农措施,历来来,烟草行业和地方政府配套扶持资金旨在降低烟农种植成本,提高烟叶质量和种植效益,进而改善烟区群众生活生活条件,促进烤烟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项目概况

烤烟生产扶持项目是由区烟办、烟司结合实际共同研究制订的扶持项目,报区政府审批同意后执行。按照《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18年烤烟生产和卷烟销售工作的通知》(武隆府办发〔2018〕25号)文件要求并结合实际,具体项目包括政策补贴、阶段考核、大学生烟草创业园建设、收购秩序维护、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烟叶品牌研发、表彰奖励、脱贫攻坚等。

三、项目资金筹措使用及管理情况

根据区政府文件,我办及时拟订了使用额度及办法,报区政府审订后,区财政局下达我办烟叶生产扶持费预算为1100万元,根据实际需求,共计划拨烟叶生产扶持费964.6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公用经费支出8.45万元(因项目性公用支出共下达50万元,实际划拨了40万元,尚存在10万元的缺口);烤烟生产政策补贴支出401.48万元;基础设施维修416.38万元(其中,含烟路、大棚和烤房维修);阶段考核工作经费46万元;收购秩序维护11.54万元;烟叶品牌研发16.6万元;表彰奖励资金5.6万元;大学生创业园建设11.5万元;灾后救助2万元;职业烟农培训1.5万元;扶贫资金43.6万元。

四、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所有扶持项目采取分类实施的方式。其中,政策补贴资金按照文件要求,采取直补的方式兑现给烟农户或专业合作社;烤房维修采取定额补助的方式直补烟农;育苗大棚维修是通过与专业维修公司协商、谈判后签订维修合同再实施;烟区公路维修是由各乡镇书面申请,我办派专人现场核实概算维修资金,集体研究后交各乡镇自行实施。

五、取得的效益

通过实施烟叶生产扶持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绩效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较好地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全区1573户、7028人种植烤烟,实际完成种植面积4.47万亩,收购烟叶 10万担,完成收购计划的100%,其中,上中等烟叶占100%,上等烟叶占59.39%;收购均价每公斤26.36元;实现产值1.32亿元;实现财政税收2899万元;烟农总收入1.43亿元,烟农户均收入达9.1万元,人均收入达2万元以上。实现了全区产量调减、烟农收入不降反增的目标,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烤烟生产目标任务。其中收购均价及上等烟叶占比均创历史新高,为我区烤烟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有力实现了农民增收、财政增税和企业增效的目标,给高山地区农民带来了实惠,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二是烟区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全年共维修烟区公路248公里、自建烤房645间、烘烤场彩钢棚1处、育苗大棚4处,有效保障了烟农生产及生活的便捷。三是助推扶贫攻坚工作成效明显。大力帮扶贫困户脱贫摘帽,鼓励烟区建卡贫困户种烟,并给予相应政策倾斜,降低了贫困户种烟成本及风险,切实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今年全区种烟建卡贫困户共281户,合同面积7400亩,实际交售烟叶数量1.66万担,实现产值2208万元,户均增收约7.86万元。四是有效促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在烤烟生产特别是收购环节,用工需求量大,全年烟草行业和一些种植大户雇佣大量农民工,有效解决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六、目前所面临的困难

项目资金有限。前几年,烟草行业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有力改善了烟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但部分地区由于种植多年,土壤酸化板结严重,只能向适宜烟区转移,而新烟区基础设施又很薄弱,近年来,烟草行业投入力度减小,地方财政资金有限,导致发挥的效益甚微。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履行好职能职责,迎难而上,求真务实,进一步管好用好本单位财政资金,使其发挥出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五、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7726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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