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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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武隆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为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乡就业工作目标管理及考核。
2.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有关政策和失业保险法律法规,提供公益性就业创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和重点群体提供就业服务,按规定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承担失业保险有关经办服务工作。
3.面向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就业创业等职业培训,承担职业能力建设相关业务经办工作。
4.指导就业培训中心建设。
5.指导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人力资源基础台账建设及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
6.承担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及见习基地管理。
7.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日常管理,为用人单位、求职者提供招聘、求职等服务,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人事代理及流动党员管理服务。
8.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城乡就业统计及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工作。
(二)机构设置。现设办公室、城乡就业统筹科、人力资源服务和培训科、创业指导科、失业保险科、档案管理科等6个内设机构,参公事业编制18名。2018年年末我单位在职职工15人,退休职工8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205.94万元,支出总计1,205.9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2.60万元、下降32.95%,主要原因是2018年创业担保贴息贷款支出比2017年减少622万元。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036.21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762.33万元,下降42.39%,主要原因是2018年创业担保贴息贷款支出比2017年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6.21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169.73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68.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0.00万元,下降28.24%,主要原因是2018年创业担保贴息贷款支出比2017年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21.40万元,占27.50%;项目支出847.41万元,占72.50%。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7.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2.60万元,下降78.12%,主要原因是2017年结转项目在2018年已列支,2018年结转项目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10.63万元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结转26.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36.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2.33万元,下降42.39%。主要原因是2018年创业担保贴息贷款支出比2017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4.71万元,下降17.82%。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比实际支出数多315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9.73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68.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0.00万元,下降28.24%。主要原因是2018年创业担保贴息贷款支出比2017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1.84万元,下降18.30%。主要原因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15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7.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2.60万元,下降78.12%,主要原因是2017年结转项目在2018年中已列支,2018年结转项目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10.63万元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结转26.5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41.05万元,占37.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52万元,增长13.81%,主要原因是2018年信产送工补贴比年初预算增加63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80万元,占1.52%,与年初预算数增持平。
(3)农林水支出697.04万元,占59.6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5.36万元,下降31.15%,主要原因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实际支出数比年初预算少31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2.92万元,占1.11%,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1.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5.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41万元,下降6.52%,主要原因2017年列支在“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中的临聘人员工资在2018年纳入劳务派遣公司,列支在“劳务费”中。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费用。公用经费86.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22万元,增长178.07%,主要原因是2017年的公用经费大部分是在专项业务经费中列支,2018年取消专项业务经费预算后全部在人头经费中列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费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1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0万元,下降3.81%,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数略有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0万元,下降1.94%,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与往年相比,略有下降。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今年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略有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单位2018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下乡镇检查社保所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节约车辆运行成本。与上年相比,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节约车辆运行成本。
公务接待费5.1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县交流学习以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0万元,下降7.2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陪餐人员,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接待范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0万元,下降3.7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陪餐人员,严格按标准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584人,其中: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国内外事接待;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公务接待费用。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7.33元,未发生车均购置费,车均维护费5.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2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22万元,增长178.07%,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的公用经费大部分是在预算的专项业务经费中列支,2018年预算取消专项业务经费后全部在人头经费中列支;二是单位临聘人员支出2018年纳入劳务公司派遣后,列支口径由“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改在“劳务费”中列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重点对信产送工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以及创业担保贷款贴息3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30.3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3个重点项目都按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了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做到了专款专用,为就业创业工作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2、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专项绩效目标自评项目。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开展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年初预算2018年参加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50人,每人每月工资1000元,每人支付意外险及体检费共300元,共需经费615000元。全年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50人,工资、体检费及意外保险实际支出508689元。年末结转106311元,主要原因是中途有学生另外就业,退出就业见习。
4、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本单位无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 敏
联系电话:023-77727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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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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