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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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全区统计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承办统计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依法对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管理和指导乡镇、部门(行业)统计工作;协调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依法对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专项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及各乡镇生产总值;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组织实施全区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并组织实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加强对全区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建立健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决策咨询服务;参与对乡镇、区级部门的考核评价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建设和管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数据库和数据中心;组织制定全区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组织全区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审查全区各级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管理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负责对全区各项统计调查活动的管理。组织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执行情况统计监测、全面小康监测、生态文明建设统计、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以及三峡库区社会、经济、环境统计监测等。承担市统计局和区委、区政府布置和交办的和有关部门委托的社情民意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信息;反映社会动态、舆情信息和对重大决策、决定的意见和建议。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统计局设4个内设科室,即: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综合核算监测科和社会经济统计科。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机构1个,下属3个正科事业单位,即重庆市武隆区社会经济调查队、重庆市武隆区统计执法检查支队和重庆市武隆区普查中心(重庆市武隆区民调中心)为非独立核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未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616.04万元,支出总计616.0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7.66万元、下降26.11%,主要原因一是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取消了乡专项统计业务费38万元,二是根据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进度经费减少180万元。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16.04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17.66万元,下降26.11%,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取消了乡专项统计业务费38万元,二是根据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进度经费减少1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6.04万元,占10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16.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7.66万元,下降26.11%,主要原因一是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取消了乡专项统计业务费38万元支付,二是根据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进度,2017年支付“两员”报酬143万元,支付临聘人员劳动报酬6万元,宣传费1万元,培训费7万元,差旅费以及设备等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67万元,占77.70%;项目支出137.37万元,占22.30%。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决)算管理相关规定,实现收支平衡。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16.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7.66万元,下降26.11%。主要原因一是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取消了乡专项统计业务费38万元,二是根据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进度经费减少18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9.61万元,增长32.08%。主要原因一是追加公务车购置18万元,二是追加第三次全国农业农业普查经费20万元,三是追加驻村工作人员补贴3.84万元,四是追加市级抽样调查网络补助经费15.37万元,五是追加人员调资、平时考核、年终目标奖和超额绩效92.4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6.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7.66万元,下降26.11%。主要原因一是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取消了乡专项统计业务费38万元支付,二是根据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进度,2017年支付“两员”报酬143万元,支付临聘人员劳动报酬6万元,宣传费1万元,培训费7万元,差旅费以及设备等2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9.61万元,增长32.08%。主要原因一是购置公务车18万元,二是第三次全国农业农业普查工作开支20万元,三是驻村工作人员补贴3.84万元,四是市级抽样调查网络补助经费15.37万元,五是放发人员调资、平时考核、年终目标奖、超额绩效和退休人员健康修养经费等93.4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决)算管理相关规定,实现收支平衡。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6.19万元,占85.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8.43万元,增长39.29%,主要原因一是购置公务车18万元,二是第三次全国农业农业普查工作开支20万元,三是驻村工作人员补贴3.84万元,四是市级抽样调查网络补助经费15.37万元,五是放发人员调资、平时考核、年终目标奖和超额绩效92.2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7.26万元,占7.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万元,增长2.54%,主要原因是兑现退休人员健康修养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96万元,占3.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住房保障支出19.62万元,占3.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8.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7.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5万元,增长2.1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11.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01万元,增长135.87%,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规范定额公用费用范围,调高定额标准。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8.8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4万元,增长27.76%,主要原因是采购一辆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07万元,增长22.25%,主要原因是一是今年经批准报废公务用车1辆,并新购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控公务用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36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19.79万元,主要用于统计综合执法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79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有1辆公务用车使用多年,不保证正常工作,经批准报废公务用车1辆后,并新购公务用车1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79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新购公务用车1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4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因公出行、统计业务检查、社情民意面访调查、人口变动调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万元,下降36.59%,主要原因一是规范公务用车,二是新车的维修保养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1万元,下降19.44%,主要原因是一是规范公务用车,二是新车的维修保养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8.6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来武检查统计业务和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5万元,下降38.21%,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85万元,下降40.3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02批次87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8.71元,车均购置费19.79万元,车均维护费5.2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1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01万元,增长135.8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规范定额公用费用范围,调高定额标准。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主要用于采购公务用车、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及数据武隆APP。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52万元。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2018年所涉及10个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工作推进顺利,结合产出、效益、满意度和管理四个方面进行了自评,结果为良及优。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1.区域统计协作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按年度全部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渝鄂湘黔边区统计协作会议,二是市统计局法规处和工业处来武调研3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是年初预算时的参会单位与实际参会单位不符。下一步改进措施是强化年初预算基础资料的收集,保证年初预算的准确性。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附件):

2.社情民意调查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按年度全部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电访单位121个,二是面访单位94个,三是调查样本8128个,四是电访人员17人。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附件)

3.统计刊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按年度全部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印制统计年鉴500本、统计月刊2000份、统计公报500本、领导干部手册560本,二是免费赠送区级领导、相关部门和乡镇。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附件):

4.数据武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按年度全部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万元,执行数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按时完成数据武隆APP软件开发,二是完成2017年年报和2018年定期主要数据更新。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是未开发ios(苹果)版。下一步改进措施是根据需要逐步开发新版本。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附件):

5.统计业务轮训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按年度全部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年度培训统计人员265人,二是半年培训“四上”企业统计人员80人。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有5个企业未按时参加,二是部分专业培训与经济普查合并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督促统计业务人员参加,二是按期开展培训。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附件):

6.人口变动抽样调查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按年度全部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培训调查“两员”36人,二是合格率100%,三是按时上报率100%。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附件):

7.企业一套表网络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按年度全部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按期与电信签订路线租用合同,二是全国统计网络稳定运行达到畅通。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附件):

8.车辆购置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按年度全部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万元,执行数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采购公务车1辆,二是验收合格率100%。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附件):

9.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按年度全部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普查数据通过上级审核,二是遥感数据质量抽查验收合格,三是普查公报3期。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附件):

10.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按年度全部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0万元,执行数为1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培训普查“两员”350人,二是培训合格率100%,三是普查单位清查完成率100%,四是采购台式电脑20台、打印机8台。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附件):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绩效评价

(四)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7722296。

重庆市武隆区统计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

重庆市武隆区统计局2018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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