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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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工作职责:规范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推进统筹城乡建设,组织编制县城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指导镇,乡,村规划编制,依法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种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核实,培育和规范城乡建设投融资市场,监督管理规划、测绘、勘察、设计市场,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负责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负责全区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台,负责建筑节能管理,负责区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市城乡建委、市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由行政和事业构成:建委机关和所属事业科室总编制人数102个,其中行政11个,机关工勤2个,参公事业13个,事业编制76个。现有在职职工95人。其中:行政8人,机关工勤2人,参公事业11人,事业74人。

(三)单位构成。

区住建委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2018年暂无机构改革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9,274.07万元,支出总计9,274.0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8.23万元、增长12.20%,主要原因是主要为项目经费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321.1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352.33万元,增长27.22%,主要原因是主要为项目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21.17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2,952.9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371.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59.73万元,增长38.7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841.34万元,占24.98%;项目支出5,530.13万元,占75.02%。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902.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1.50万元,下降35.59%,主要原因是项目使用了上年结转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321.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2.33万元,增长27.22%。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35.38万元,增长62.67%。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如农村危旧房改造2494.59万元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952.9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371.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59.73万元,增长38.7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85.68万元,增长89.70%。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如特色城镇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900万元等。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02.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1.50万元,下降35.59%,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结转结余项目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6.45万元,占2.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2万元,增长10.7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社会平工资增加导致缴费增加等原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5.79万元,占1.30%。

(3)城乡社区支出3,569.41万元,占48.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98.22万元,增长142.62%,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的增加。

(4)农林水支出150.00万元,占2.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村级一事一议资金为年终追加预算。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00万元,占0.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扶持企业支出为年终追加预算。

(6)住房保障支出3,293.39万元,占44.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61.00万元,增长54.45%,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旧房项目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41.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42.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1万元,增长0.99%,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498.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19万元,增长6.67%,主要原因是差旅费的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900.00万元。本年收入90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特色城镇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900万。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0.7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0万元,下降1.81%,主要原因是接待费及车辆运行费用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84万元,下降14.34%,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主要用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60万元,下降26.47%,主要原因是严控车辆支出,减少费用。

公务接待费60.7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外相关单位交流学习及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0万元,下降2.10%,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政策,严控接待标准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24万元,下降11.95%,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政策,严控接待标准等。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362批次6,24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7.1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3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8.8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项目公用、物业管理费、差旅费、水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19万元,增长6.67%,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项目公用经费也随之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578.8万元。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完成好,绩效目标好,满意率高。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12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100%,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78.8万元,执行数为257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仙女山镇人居环境的年度指标值为3200,全年完成值为3200,完成比例为100%。二是后坪乡人居环境的年度指标值为1750,全年完成值为1350,完成比例为78%。其他项目无产出。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由于后坪乡人居环境项目数次调整投资计划,开工较晚,加之受气候、交通等因素影响,进度稍缓,预计2019年底全面完成示范片创建。下一步改进措施是,在气候、交通等因素影响较小的情况下,应加快对后坪乡示范片创建的进度。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市级示范片补助资金

联系人及电话

刘晓兵:77700293

主管部门

区人居办

实施单位

后坪乡人民政府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450

总量

450

100%

其中:财政资金

450

其中:财政资金

450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有序推进后坪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市级示范片(圣茶苗谷大美乡村示范片)文凤村、中岭村建设。

一是对河坝、姚家坝、火炭山、天池苗寨4个居民集中点共185户房屋进行了整治提升,屋内屋外同步实施厨房、厕所、院坝及周边环境、房前屋后污水排放整治,少部分农户还进行了圈舍迁离。二是马福嵌、火炭山2个居民集中点分别建成1个约400平方米的休闲健身广场,并完善其附属设施。三是在马福嵌、火炭山、二王洞等地建成污水处理设施3个,建设污水管网1660米。四是示范片2个行政村全域内(除居民集中点外)面上房屋整治提升、入户道路建设、路灯安装、垃圾处理设施配置、三格化粪池建设正在有序推进中。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产出

1750

1350

78%

数次调整投资计划,开工较晚,加之受天候、交通等因素影响,进度稍缓,预计2019年底全面完成示范片创建。

效益

满意度

100%

100%

100%

管理

......

总分

100

等级

说明

备注:1.产出指标:从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进行分析;效益指标: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方面据实分析。2.总分按照百分制计算,评价等级(分为优(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差(60~69分)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1. 农村建筑工匠培训项目。我区农村建筑工作培训任务150人,市级下达专项补助资金15万元。我委全年实际培训193人,合格182人。其主要通过摸底调查确定对象、科学的制定培训内容、对培训学员进行日常考勤和结业考试来完成。该项目完成较好,并建立了农村建筑工匠档案登记制度,对不良行为列入档案、成立组织农村建筑工匠协会并编制组织农村住房图集技术指导。

2.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我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12户,市级下达专项补助资金202.8万元。下达112户到23个乡镇街道组织实施,其中主要对象为农村建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主要通过压实工作责任,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配合、对危房改造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保质保量并建立台帐信息。该项目解决了部分群众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收益农户不断增加、拉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住房质量、高效的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密切党群关系、群众满意度较高。

3. 后坪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美丽宜居示范乡村项目。该项目通过实地考察、科学论证、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后,择优选取后坪乡(文风村、中岭村)为2018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市级示范片创建目标。创建目标成功申报后,设计院开展了《后坪苗族土家族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市级示范片整治方案》编制。编制范围为文风、中岭2个行政村,涉及中岭村的马福嵌、姚家坝、火炭山和文凤村的河坝4个农业社;计划总投资1750万元,其中市级补助资金750万元(2018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第一批市级专项补助资金450万元、2018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第二批市级专项补助资金300万元)。主要通过对4个居民集中点,共185户房屋进行整治提升,2个集中点分别建立休闲健身广场、部分地区建立并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污水管网1660米、并有效的推进化粪池建设。该项目是后坪乡做好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是统筹城乡发展的生动实践,推动乡村振兴,为我区其他村庄提供示范样板。

4. 特色小城镇和智慧村镇建设项目。特色小城镇项目是江口镇实施的罗洲路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项目),该项目于2018年1月10日顺利通过市建委专家评审,由重庆市政设计院进行的施工图设计。建设的项目包括:两江三岸旅游景观绿化、建设一台日处理450吨一体化处理设施,污水管网1500米;修建城镇公园步道1500米;完成房屋立面风貌改造500米,1000米门牌点招改造,建设700平方米休闲景观平台,滨江人行步道500米,三个厕所改造等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完成15幢房屋的立面改造,3个公厕升级改造,广场与下江步道也在有序进行。智慧村镇项目主要是降低工作成本,减少财务支付、以信息化的手段提高了数据交互管理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降低了工作成本,间接地节省了工作经费,减少了财务支出、降低运行成本。本项目能极大的推动信息管理项目建设监管的智慧化,实现大数据的采集的规范化、科学化;本项目建设的成功将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工程示范效应和推广价值,势必将产生长效的综合效益,尤其是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最大限度整合资源;二是提升监管现代化水平。

5. 仙女山镇改善人居环境项目。自2017年11月,我区正式启动了仙女山镇(白果村、庙树村)改善人居环境市级示范片创建,在建设过程中以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大美乡村为导向,以村容村貌为提升、农村生活水污染治理、农村卫生厕所为主攻方向,投资3200余万元,于2018年8月创建成功。且在同年9月市住建委同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等单位组成的绩效考评验收中获评优秀等次,并予以200万元的绩效奖励。主要通过着力打造市级示范带,以涪陵武陵山和仙女山为基础,打造双河木根村、荞子村、梅子村市级示范片、围绕武隆乡村旅游打造精品示范带、围绕五沿区域推动,推进人居环境整治、着力长效机制,投入有保障的建设管理。

6.地下管线数据库更新及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维护项目。我区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并建立地下管线数据库及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地下管线数据动态更新管理方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07号)精神,明确要求建立地下管线信息动态更新机制,保证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动态更新。根据相关要求,每年应对地下管线数据库更新及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维护。委托重庆市勘测院对我区地下管线数据库及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定期维护更新。一是完成了市级目标考核任务;二是武隆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资料支撑。

7.美丽武隆城市项目。我区对表习总书记对重庆发展提出的立足“两点”、建设“两地”、实现“两高”的总体要求,结合武隆区自身特色与发展实际,围绕“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目标,全面提升城市经济品质、人文品质、生态品质、生活品质,增强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编制《美丽武隆城市提升方案》。通过分析武隆地形地貌、环境承载力、现状产业经济、旅游资源等核心内容,明确武隆区未来发展总目标、中心城区功能定位以及分阶段目标。依据城市提升策略,明确近期重点城区,包括城市滨江带、中堆坝片区、棉花坝片区等,提出发展指引。制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对应策略和重点城区发展指引,转化为具体实施项目。

8.农资公司原综合楼外墙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农资公司原综合楼外墙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农资公司综合楼位于巷口镇芙蓉中路人行天桥北临街面,该房于1990年修建,框架结构,12层,高36米,外墙正立面和左右侧立面为白色瓷砖饰面,背立面为水泥砂浆抹灰。房屋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外墙瓷砖面积3650平方米。该综合楼地处城区主干道及实验小学南侧,因外墙年久失修造成外墙瓷砖空鼓、爆裂、脱落等情况,对周边居民、过往行人及实验小学约3000名师生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该工程于2017年9月开工,2017年11月竣工并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项目投资47.5万元。主要做法是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项目建设,按渝财规【2017】2号文件加强了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资项目完成了区政府下达的建设目标任务;二是解决了农资公司外墙砖脱落安全隐患,确保过往行人安全;三是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四是项目资金发挥了最大效益化。

9.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该项目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及维修,对城市房屋外墙立面修补、屋面防水、拆除危险建筑物等,项目投资30万元。主要做法是加强与相关部门项目建设中的沟通和协调,确保项目建成后发挥功能和作用、严格按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全面实施、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审核程序对项目竣工结算资金进行了审核。完善了城市基础设施短板、解决了房屋风貌改造后外墙立面、屋面渗漏、危险建筑物的拆除,亮化了城市形象,项目资金发挥了最大效益化。

10.棚户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该项目实施后改善了居民的居住生活条件,提升生活品质。棚户区居民绝大多数属于低收入困难群体,生活和居住环境相对恶劣,通过棚户区改造,居民住上了新房,生活在高品质的小区,享受了优质的小区物业服务,生活品质得到明显提高,实实在在享受到了棚户区改造政策实惠,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改善群众生活环境的愿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品质。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完善了城市道路及公共交通、供水、供电、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配套了小区商业、教育及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快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合理优化土地资源,有效去房地产库存。棚户区改造盘活了土地资源,最大限度提高出让收益,使我区稀缺的土地资源得以再生和利用。通过货币化安置后,居民可以自主选择购买存量房,能有效去除房地产库存。

(四)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住建委无重点绩效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7725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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