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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关于开展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7〕 68号)要求,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验收工作拟于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我省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目前尚余18项(含厦门)未验收(详见附表),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设区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通知辖区内的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准备验收材料,在线填写项目验收审批表,并尽量于2017年8月31日前通过网络提交,及时提交验收材料。
二、验收要求、验收程序按《关于开展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7〕 68号)执行,项目验收工作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址: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提交和审核。
三、厦门市科技服务体系项目由厦门市科技局负责组织验收工作,我厅科技成果处推荐的环境建设类项目由我厅科技成果处负责组织验收工作。
四、我省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验收工作由我厅创新资金管理中心具体办理,请有关设区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协助做好辖区的项目验收工作。
五、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7号
联系人:林 铭 联系电话:0591-87304750
附表:我省尚未验收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清单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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