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验收受理截止时间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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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
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项目承担企业:

根据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验收受理截止时间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企金函〔2017〕1号)以及省科技厅《关于做好国家创新基金2013年度以前立项的技术创新项目清理及验收工作的通知》(闽科企金(2016)3号), 2013年(含)以前立项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项目已进入验收工作最后收尾阶段,截至目前,我省仍有相当部分项目未提交验收材料或未办结验收手续(这些项目均已逾项目执行截止日期一年以上)。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5〕60号)及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就2013年(含)以前立项的创新基金项目验收受理截止时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所有的2013年(含)以前立项的创新基金项目验收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nth="2" day="28"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7年2月28日。请各项目承担企业按照项目验收管理的有关要求抓紧进行项目总结,于验收受理截止日前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网上申报平台”(http://www.innofund.gov.cn)上传电子版验收材料,并将纸质验收材料经县(市、区)科技行政部门报设区市科技局。凡逾受理截止时间未提交验收材料的,按项目承担企业未履行按时验收义务、终止执行项目合同处理,不再拨付项目剩余资金(二拨资金)。被终止的项目将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网站公告。

二、设区市科技局作为监理单位,须在nth="3" day="3"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7年3月3日前对提交的项目验收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意见,报送福建资金中心,逾期将不再受理。福建资金中心2个工作日内对项目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对验收材料齐备的,由设区市科技局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验收,提出项目验收审查意见,报送福建资金中心;对验收材料不齐备的,由设区市科技局督促和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尽快补充完善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要依照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规范执行。nth="3" day="13"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7年3月13日为福建资金中心受理设区市科技局提交项目验收审查意见及验收相关资料截止日。

三、请各级科技主管部门高度重视2013年(含)以前立项的创新基金项目验收收尾工作,做好相关项目的督促指导、专家验收、意见审核等验收管理工作,我省所有的国家创新基金项目验收将于nth="3" day="2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7年3月20日前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网上申报平台”提交项目验收结论建议,逾期将不再办理国家创新基金项目验收工作。

四、联系人:裴天养 0591-87801806

林 铭 0591-87304750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nth="1" day="19"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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