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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申请公示
渝(南岸)建管公告〔2019〕1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以下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8月28日-2019年9月10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3-62825147
传真电话:023-62801113
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1401室
邮政编码:401336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受理日期 |
1 |
南岸区石院子污水处理厂 |
南岸区南山街道金竹村 |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重庆新天地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190827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验收报告全文公示:http://www.cqna.gov.cn/UploadFiles/hbj/2019/8/201908281751266801.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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