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项目的通知

/ 作者:龙智造工业云 / 来源:本站原创 / 浏览:7

29

2019-08

黔江农业农村委发〔2019〕117号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关于申报2019年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拓宽农民财产性收入新渠道,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黔江区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方案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17〕107号)要求,现将2019年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按照“公开申报、竞争立项、自下而上、逐级编制”原则,各街道镇乡负责组织和指导符合条件并自愿实施股权化改革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重点支持有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申报,优先选择符合条件且已开始建设的项目进行申报。

每个乡镇、街道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

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审核,严禁同一项目多头申报,严禁虚报建设内容,严禁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申报的建设内容不得与其它已享受财政补助的项目内容重复。

二、材料报送

(一)报送方式

项目业主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报送实施方案;乡镇人民政府以书面形式将初审合格的项目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申请文件中必须载明联系人姓名、电话等信息。文件附件应包括:项目申报汇总表、各申报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各项目应具备的资质材料等)。

(二)报送时间

各乡镇、街道请于2019年9月6日(周五)前报送申报资料至区农业农村委,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送形式

申报文件电子件(含附件)通过电子政务网上报;纸质件(一套)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规划发展科(行政楼211办公室)。

三、其他事项

(一)电子公文以实际上传时间为准,纸质件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二)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格式见附件3)。

(三)《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必须与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保持一致。

(四)本申报文件电子文档,可从黔江区人民政府网公开公示栏下载。

附件:1.申报指南.doc

2.股权化改革汇总表.xls

3.项目实施方案格式.doc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19年8月28日

(区农业农村委联系人:胡磊,联系电话:79222738;区财政局联系人:田达禄,联系电话:79225842)

项目实施方案格式.doc

.股权化改革汇总表.xls

1.申报指南.doc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本站联系删除。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