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中区深化“放管服”改革 十项举措》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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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渝中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十项举措》的通知

渝中府办〔2019〕45号
区委有关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渝中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十项举措》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

渝中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十项举措

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政府服务效能,打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区域竞争力、促进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工作举措。

一、工作目标

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破除不合理体制机制障碍,夯实“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等基础性工作,逐步开展一系列便民利企措施,提升政务服务“软实力”,营造更为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更为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为促进渝中高质量发展增添动力。

二、重点任务

(一)做实“三集中、三到位”。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在推动全区各部门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基础上,落实审批人员向中心集中,授权到位。推动区住房城市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发展改革委(工程建设领域)、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授予干部审批权,并入驻中心,杜绝审批事项出中心办理。(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配合单位:相关审批职能部门)

(二)推行“一窗通办”改革。通过综合窗口、工程建设窗口、交通窗口、公安窗口、税务窗口、市场监管局窗口等六大类窗口,实现8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一窗”分类受理,各类事项办理环节、证明材料减少10%,彻底改变窗口“收发室”状态及忙闲不均现象,有效解决办事群众排队、跑路次数多等问题,打破各类“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信息孤岛”。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建立“部门为群众跑路”制度,变“群众提交证明资料”为“部门之间内部收集互认”,由事项审批部门向其他相关部门索取资料,通过“一窗”归集政务服务工作数据,逐步实现政务服务数据共享。统一招聘“一窗通办”综合窗口人员,并参照社区工作者人员管理建设体系标准制定管理考核办法,采取工资+补贴+考核方式,确保“一窗通办”人员素质高、留得住。适时开发“一窗通办”系统软件,实现信息共享和传递。(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配合单位:各审批职能部门)

(三)精简政务服务事项。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引入高校团队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清理,报区级层面审议后明确权力边界,并通过“减事项、减次数、减材料、减时间”,全面提升“马上办和一次办”比率,确保 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跑”。(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办,配合单位:各审批职能部门)

(四)以企业开办为突破口推进审批服务便利化。为新办企业和新迁入企业提供“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网通办、免费寄送”等套餐式服务,在全市率先将企业开办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政务服务办、区公安分局)

(五)探索开展帮办代办服务。每年抽调2名优秀年轻干部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参加实践锻炼,为企业提供免费帮跑代办服务;安排志愿者深入三级服务中心开展咨询引导服务。(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

(六)优化完善窗口考核管理机制。参考先进地区绩效管理做法,对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实行绩效考核,激励先进,同时强化服务窗口管理,加强作风建设,打造一流窗口服务队伍。(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配合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

(七)强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以街道机构改革为抓手,在街道6个事业单位(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中明确街道基层服务平台的职责定位,整合分散的“科室、站所”力量,设立1至2个“一窗通办”综合服务窗口,推进政务服务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更好地服务辖区企业群众。(牵头单位:区委编办,配合单位: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各街道办事处)

(八)加快推进数据共享。打通各职能部门政务数据壁垒,推动部门间授权信息互认,开展容缺受理,逐步实现企业、群众只凭“一证”(居民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就能办成事。(牵头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各审批职能部门)

(九)优化升级政务服务信息系统。提升窗口智慧化程度,实现“网上办”审批服务事项达到100%,探索由线下人工、电话答疑向线上智能客服答疑转型,在行政服务大厅引入智能化政务服务机器人开展路线引导、办事咨询、情景互动,与市级部门对接,探索将自助终端设备下沉到各基层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配合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基层服务平台)

(十)探索开展“政银通”便民服务工程。利用银行网点覆盖面广、窗口人员业务素养高等优势,将市场准入、社保服务等领域事项下放至银行网点办理。(牵头单位:区金融办,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社保局)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亲自推动,分管负责人要抓具体、抓落实,分解细化各项重点任务,做到目标清晰、进度明确、责任到人,对长期性任务要细化阶段重点,对本年度任务要抓紧予以推进,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二)强化协同配合。“放管服”改革涉及范围广、领域宽、部门多,牵头单位要抓好统筹协调,加强部门沟通,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进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配合单位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确保工作任务齐抓共管、协同推进。

(三)强化督查考核。区委组织部将把相关改革任务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及时跟踪问效;区委改革办将定期通报进度,增强工作的执行力和推动力;区委改革办、区政务服务办将探索引入“放管服”改革成效第三方评估机制,鼓励先进,选树典型,在全区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改革氛围。

附件:渝中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十项举措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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