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人社发〔2011〕128号
关于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考核评估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使我市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建设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黑龙江省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管理办法》和《双鸭山市专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考核评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估范围
市级重点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
二、考核评估时间
每年进行一次全市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建设工作的考核评估,年底进行。
三、考核评估内容
梯队规划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人才培养与使用情况;
梯队的学术水平和取得成果、业绩情况;
梯队产学研结合情况;
梯队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梯队下步发展设想。
四、考核评估程序和方法
1、程序。一是各县(区)、市直各主管部门、各企业对所属的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工作情况按《市级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考核评估指标》(附表1)、《市级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带头人考核评估指标》(附表2)、《市级学科、专业梯队后备带头人考核评估指标》(附表3)进行自我评估并打分,形成自评报告;二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考核组进行检查验收;三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检查总结的基础上,依据考核组的意见进行审批。
2、方法。考核评估采取自检自查和检查验收相结合的方法。一是各县(区)人社局、市直各主管部门、各企业对所属的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工作情况进行自检自查。二是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进行检查验收。考核组听取被考核单位及所属学科、专业梯队建设工作的综合汇报,如人才培养政策、取得的成果和业绩情况、产学研结合情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等;查阅相关佐证材料,如成果证明、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的论文、论著等(近三年);看学科、专业梯队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如重点实验室建设、图书室建设、仪器设备购买使用情况。
五、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考核评估是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各单位要把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考核评估作为关系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长远建设的大事来抓,将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要有专人负责,对考核评估工作进行系统管理,对学科、专业梯队考核评估的实施情况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和指导。
2、严格管理。建立本单位、本地区学科、专业梯队自检自查制度,对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并建立档案,将年度考核结果记入档案,作为学科、专业梯队检查评估和改进梯队建设工作重要依据。 3、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全市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的考核评估工作,各县(区)人社局、市直各单位、各企业负责本单位学科、专业梯队的年度考核自查工作。
4、结果通报。重点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优胜劣汰。经考核合格的继续保留市级重点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称号,并核发新证书;考核不合格达不到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要求的给予警告,并给予一年改正期,改正期满还不合格的视情况予以合并、调整或撤消。各县(区)、各单位、各企业要将学科、专业梯队考核评估与高层次人才培养挂钩,在岗位聘任、职称评聘、进修提高、表彰奖励等方面,对学科、专业梯队评估工作完成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优先推荐。
5、上报时限。请各县(区)、各单位、各企业接到通知后,认真落实2010年度考核工作,并于2012年2月10日前将附表1、2、3、4、5、6及自查报告和有关业绩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每人的业绩佐证材料复印件要装订成册,原件审后退回)报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初审,并报电子版。各县(区)没有重点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的,可申报新建(申报条件依据《双鸭山市专家管理办法》),不得出现空白点。需调整的重点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按新建梯队程序申报。新建和调整申报时限同上。(各种表格可登录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lsys.lss.gov.cn/syshrss/下载)
联系人:白淑梅
联系电话:462993013946618345
电子邮箱:baishumei0908@sina.com
附件:1、市级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考核评估指标
2、市级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带头人考核评估指标
3、市级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后备带头人考核评估指标
4、市级重点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年度考核成果统计表(汇总表)
5、市级重点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成员构成情况统计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专业技术学科梯队考核评估通知 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