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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19年8月28日—2019年9月3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sdj.gov.cn/zfxx/ggxx/,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442856563@qq.com、804024196@qq.com,传真:74688819、74529126,通讯地址:垫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083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垫江县高滩河普顺镇、磨滩场、大顺场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 |
重庆市垫江县普顺镇 |
垫江县兴禹水利水电建设开发公司 |
重庆工商大学环境保护研究所 |
拟建项目为垫江县高滩河普顺镇、磨滩场、大顺场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工程整治河段位于高滩河,上起普顺大桥处,下止磨滩电站拦河坝,工程河段全长约2.124km。工程主要由护岸工程、拦蓄水工程及附属设施工程三部分组成。项目总投资为1915.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 |
(一)施工期加强管理,设置不低于1.8米高的围挡,洒水降尘,硬化进出口通道及工地场内道路,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开挖过程采用湿法作业,并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输。 (二)施工期混凝土养护废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采用预沉池+简易过滤池的处理工艺,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冲洗废水和机械维修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作防尘洒水。基坑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高滩河。生活废水依托磨滩电站环保设施处理,排入场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高滩河。 (三)施工期封闭作业、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措施,合理使用施工机械,车辆途经居民点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四)施工期产生的弃方与建筑垃圾运至青龙寨渣场处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营运期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废渣以及其他杂物。 (五)项目应严格控制占地,施工临时占地覆土绿化。采用工程和植被相结合的措施加强水土保持。 |
项目取得发改委备案证号:2019-500231-76-01-082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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