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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人社字〔2019〕41号
关于对2017-2018年政策性文件进行责任分工的通知
局有关科室、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工作动员大会精神,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对2017-2018年出台的政策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工,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现将相关文件责任分工明确如下:
1.《关于转发鲁人社规〔2017〕12号文件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德人社发〔2017〕28号)。(责任科室单位:养老保险科、社保中心机关保险处)
2.《关于转发鲁人社规〔2017〕13号文件做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德人社发〔2017〕31号)。(责任科室单位:养老保险科、社保中心机关保险处)
3.《关于在全市基层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增设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通知》(德人社发〔2017〕27号)。(责任分工:市人社局负责业务指导,各县市区具体落实。责任科室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4.《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德人社发〔2018〕6号)。(责任分工:市人社局负责核准备案,市各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落实。责任科室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5.《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德人社发〔2018〕7号)。(责任分工:市人社局负责业务指导和市直招聘工作,各县市区负责本辖区招聘工作。责任科室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6.《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德人社发〔2018〕8号)。(责任分工:市人社局负责核准备案,市各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落实。责任科室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7.《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德人社发〔2018〕9号)。(责任分工:市人社局负责备案,市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各事业单位具体落实。责任科室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8.《关于在全市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增设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通知》(德人社发〔2018〕45号)。(责任分工:市人社局负责业务指导,各县市区具体落实。责任科室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9.《关于印发德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办法的通知》(德人社发〔2018〕48号)。(责任分工:市人社局负责业务指导和备案,市各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落实。责任科室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10.《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德办字〔2017〕39号)责任分工(见附件1)。
11.《关于印发<德州市推进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等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德人社发〔2018〕24号)责任分工(见附件2)。
今后制定出台政策性文件,要一律逐条明确部门责任和局内科室单位责任,确保政策贯彻执行落实到位。
附件:1.《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德办字〔2017〕39号)责任分工(略)
2.《关于印发<德州市推进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等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德人社发〔2018〕24号)责任分工(略)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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