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
产品
采购
企业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并通过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www.sc.gov.cn)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网站(sthjt.sc.gov.cn)全文公开。
一、概述
2018年,生态环境厅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社会、惠及民生、发展事业的重要工作来推进,紧密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重点领域,加强信息发布,回应社会关注,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完善制度保障,推进工作落实
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报送程序,完善主动公开信息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度,全面落实“五公开”要求,严格按照《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要政策除依法保密的以外,决策前均向社会公开相关事项,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二)依托技术支撑,强化平台建设
不断提升生态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线办事、政民互动、数据服务等政务服务能力,优化和改造网站公众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功能,完成与省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同源管理,接入158个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实现公开发布监测数据。推进厅公众APP建设,突出生态环境重点领域服务模式,打造集“各类环境质量数据、污染源企业信息、GIS地图、投诉举报、政务信息”于一体的新媒体应用。推进厅门户网站日常监管机制建设,增强网站日常监管和运行维护力度,形成技术部门常态化运维、第三方技术机构24小时监测监控、第三方测评机构安全检测报警的全方位运维监管体系,厅门户网站建设和内容管理规范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有效加强,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通过着力提升信息发布与政民服务功能,“四川环保”双微综合影响力大幅增强,全年共发布信息6042条,累计阅读量突破2000万。通过在头条号、企鹅号、封面号等推广平台二次推广,不断提升双微社会影响力,单篇文章最高阅读量达27万。建立起21个市(州)生态环境新媒体矩阵。
(三)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策解读
完善省、市(州)、县(市、区)三级生态环境部门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全年省厅举行新闻发布7次,媒体通气会和专家解读会10余次,对生态环境重大决策和重要政策进行通报解读。
二、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积极推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做好生态环境政策文件信息公开工作。围绕主责主业和社会关切,优化审批流程,确保相关政策文件规范、及时、主动公开,特别是做好《四川省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抽样测算方法(试行)》《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公告》《四川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计分方法(2018年版)》等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做好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工作。空气质量信息方面,通过省厅门户网站、手机APP实时发布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空气质量和预报信息,按时发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日报、月报,通报各市(州)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资金扣缴情况,及时发布省级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水环境质量信息方面,通过厅门户网站公开地表水自动监测站数据,按时发布重点流域自动监测断面水质周报,地表水、饮用水水源水质月报,定期公开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强化社会监督,推动问题按期整改到位。土壤污染防治和危险废物管理信息方面,围绕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公开了全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和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入库项目信息,以及《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四川省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四川省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等政策文件。动态公开全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基本情况,按月向社会公开全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经营情况。自然生态保护信息方面,及时公布四川省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情况,生态保护红线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情况,以及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相关信息。
三是做好生态环境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工作。公布了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及时发布2018年四川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按季度公开监督性监测情况,督促纳入平台监管的企业在四川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和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发布自行监测信息。
(二)主动发布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相关信息
厅门户网站设置“中央环保督察在四川”专栏公布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全年共编发《整改工作专报》65期、《督察工作专报》34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重要媒体刊播我省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报道41篇次,四川日报、四川卫视、四川广播电视台等省级主要媒体刊播相关报道150篇次。省、市(州)政府网站设立专栏专版,发布督察工作进展、边督边改和信访件办结等情况。通过省、市、县级“一台一报一网”,持续公开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典型案件办理、责任追究等工作。
(三)规范做好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工作
厅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最新环评和辐射安全许可政策文件办事流程,以及受理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公告、拟做出环评审批意见公示和审批决定公告,及时公开辐射安全许可证新申请、延续、变更、注销等办理情况。2018年累计建设项目环评受理公告136条,拟审批公示81条,审批公告52条,辐射安全许可证相关事项办理情况公告14条。按季度发布环评单位业绩考核情况,及时通报环评单位日常考核结果。
(四)及时公开生态环境执法、投诉办理和应急处置信息
通过设立“环境违法曝光台”及时公开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行政处罚情况。按期发布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简报,全面畅通厅门户网站、12369环保热线、官方微信等投诉举报渠道,并及时按要求反馈和公开办理情况。
按照《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每季度对各级别生态环境突发事件起因、处置情况等内容进行集中公开,督促市(州)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公开本地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2018年,全省共调度处置20起生态环境突发事件,均在厅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落实专人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通过电话沟通、信函回复的形式及时向申请人进行公开。2018年,生态环境厅共收到依申请公开73件,均按时办结答复。
四、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8年,生态环境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部免费。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近年来,生态环境厅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生态环境事业的发展和公众对生态环境信息服务的需求相比还有差距,存在公开内容不够丰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等问题。
下一步,生态环境厅将聚焦全省重点工作和生态环境系统主责主业着力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制度保障,通过“清单制”+“责任制”将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员,明确到具体时限。二是提升平台建设,通过不断优化厅门户网站、厅官方双微和厅公众APP等新媒体应用开发,进一步提升线上政务服务水平。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本站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