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8年肇庆市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 作者:龙智造工业云 / 来源:本站原创 / 浏览:7

08

2018-05

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肇庆高新区环境保护局、肇庆新区发展规划局:

为强化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管,参照2017年肇庆市国控企业、省控企业以及日常监控重点污染源行业,我市确定了228家企业为2017年肇庆市重点监控企业,其中废水类企业41家、废气类企业89家、污水厂类企业30家、重金属类企业63家和危险废物类企业5家(详见附件)。请各地及时通知名单内市控企业,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市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从《2018年肇庆市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印发之日起,重点监控企业同时也将纳入2018年肇庆市信用管理名单,请各地结合实际,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并做好今年肇庆市信用管理评价工作。

二、做好市控企业的监督监测工作。各区(县)级环境监测部门加强对辖区内除国控企业以外的市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工作,并按照季度汇总监测报告至市站。当发现严重超标的,要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随测随报。市重点监控企业的监测内容、监测项目、监测时间和频次可参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相关内容。

三、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一)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二)每半年更新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六)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七)列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重点排污单位还应当公开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四、由于2018年的国控企业、省控企业暂未有正式文件确定具体名单,2018年肇庆市信用管理名单将根据国控企业、省控企业的变化作出调整。

附件:2018年肇庆市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肇庆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19日



附件:2018年肇庆市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228家).xls

上一篇: 关于印发《肇庆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 肇庆市财政局肇庆市 环境保护局肇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废止排污费文件的通知

附件:2018年肇庆市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228家).xls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本站联系删除。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