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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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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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
来源:人力社保局 点击数:132 日期:2019-08-26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区属国有重点企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办好继续教育”要求,深入实施重庆市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发布2019年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渝人社办〔2019〕174号)相关要求,现将开展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以及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二、学习内容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学以致用原则,围绕市委、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部署和2019年重点工作,结合全市继续教育工作实际,经研究论证,2019年我市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确定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重庆市发挥“三个作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重庆市推进实施“三大攻坚战”和“八项行动计划”情况等4个专题。

三、学习任务和形式

按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要求,2019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须学满3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从网络学习平台提供的学习内容中,按必修课程、选修课程选课学习,学习达到30学时以上,即完成本年度公需科目学习任务并可在线打印证书。

请专业技术人员从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首页或“重庆人社”微信公众号相关栏目登录学习入口,在通过招标备案的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重庆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重庆广播电视大学3个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在线学习平台中,任意选择1个平台完成注册(暂不支持跨平台交叉注册学习),注册后购买课程完成培训学习。

四、有关要求

(一)广泛动员宣传。各主管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面向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宣传继续教育政策,确保2019年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落实落地。

(二)强化监督管理。各主管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动员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学习,按规定落实职工教育经费,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必要保障。

网络学习咨询电话:4006187500,继续教育政策咨询电话:86868715、88733569,区人社局咨询电话:65096770。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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