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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 南岸区政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及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 认真贯彻落实《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15—2020年)》 (中发 〔 2015 〕 36号 ) 和《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 (渝委发 〔 2016 〕 27号 ) ,对标对表 、 突出重点 、狠抓落实, 更好 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有力推进,为“全面小康、幸福南岸”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组织机制保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行政权责清单,依法取消行政权力47项,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快推动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逐一完善279项区级公共服务事项、33项镇街级事项、15项村(社区)级事项的行使内容、设定依据、办理形式、行使层级等要件;制定网上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库,决定继续保留行政审批事项671项,实现审批服务事项“三级四同”。强化行政审批标准化线上线下融合应用,深入推动“一网、一门、一次”“全渝通办”“渝快办”等重大改革工作,倾力落实审批服务“马上办”“一次办”“网上办”“就近办”;企业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启动实施,涉企审批事项办理时间提速60%以上;加快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自贸试验区政务服务“单一窗口”投入运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成投用,全部审批服务事项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基本实现“一网通办”。
(二)有效落实减证便民。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国家设定的证明事项提出取消建议4项、保留建议37项,对本市设定的证明事项提出取消建议5项、保留建议44项。全面取消本区各级行政机关设定的证明事项,《南岸区证明事项取消清单》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向社会公布,坚决防止开具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三)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对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监、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开展随机抽查,完整记录执法对象、内容、结果等事项,实现责任可追溯。完善抽查结果集中公示制度,明确各监管主体抽查结果信息,均纳入集中公示范围,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一单两库一细则”动态管理,进一步细化检查依据、内容、方式、频次、抽取规则等关键信息,全年共开展随机抽查2378次,抽查事项355项,抽查对象5124个,实现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行政制度不断完善
(一)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要求,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范围、主体、程序、职责和责任,全年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12件,提出修改建议26条,向市政府、区人大常委会报备3件。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对涉及民营经济、环境保护、产权保护、军民融合、改善民生等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决定新增3件、废止3件、继续实施14件;对以各镇街和区级各部门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决定修订3件、继续实施23件,现行实施的规范性文件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情形。
四、民主科学依法决策,行政决策水平明显提升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订《南岸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暂行)》,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切实提高公共政策制定程序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涉法议题、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招商引资项目以及其他重大涉法事务均通过政府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严格做到未经合法性审查的重大行政决策,一律不得提交讨论。
(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智库作用。动态管理政府法律顾问库,完善《南岸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规则》。从区政府法律顾问库中,择优选取4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依照专业优势,分别为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招商引资合同、金融融资、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涉法事务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区政府法律顾问全年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一审)案件262件,审查招商引资协议96个。
五、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行为日益规范
(一)深化综合执法改革。结合党政机构改革,统筹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依法依规对全区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分门别类形成《南岸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5个台账,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方案出台夯实基础。对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进行职能梳理,除行政执法机构外,将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的实施范围,按程序清理15个主管部门、33个事业单位报送的560余项行政职能,提出了事业单位改革初步建议。
(二)完善行政执法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南岸区“信用南岸”平台公开行政处罚案件的名称、权力依据、案情描述、案件状态等信息。建立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健全公示内容审查机制,落实专人管理,统一收集、梳理、发布。稳步推进执法过程全记录,为全区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配设200台执法记录仪,覆盖全区各主干道和商圈等重点区域,有效提升单兵处置群众投诉案件的效率,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单兵接办执法类案件共计10955件,回复率100%。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增强行政处罚监管,对全区所有具备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查摆执法文书规范性、引用法条准确性等问题13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32条。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凡是未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的人员,一律不得授予行政执法资格、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优化执法队伍结构,增强一线执法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库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全区2099名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对其中676名持有重庆市执法资格证及1423名持有国家部委执法资格证的人员持证情况开展定期抽查,新申办市级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121件。
六、加强监督制约力度,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运行
(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监察机关监督。严格落实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区人大报告制度,主动接受询问和质询。认真研究处理区人大、区政协对政府法治工作提出的审议意见,积极查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全年办理建议提案789件、满意率达98.6%。严格执行《南岸区党风廉政建设清单制度(试行)》,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按季度向监察机关汇报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每年年底在纪委全委会上作述职述廉报告。
(二)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科学合理安排审计力量,对涉及本级财政、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情况、部门单位预算执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河长制执行情况等领域全面开展审计工作,全年组织开展项目审理会议12次,审理审计项目实施方案20件,出具审计审理报告20份、审计决定17份、审计建议函1份、审计移送处理书33份,切实保障政府权力依法规范高效运行。
(三)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加大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和群众普遍关注事项的信息公开力度,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7973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信息3215条,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67件,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七、强化复议应诉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理、听证审理、联动调解等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全年新收以区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为被申请人的各类行政复议案件69件,决定受理59件,不予受理10件,结案率100%,其中决定维持、驳回行政复议申请36件,占审结总数的62.1%,受理后调解、和解、撤回、终止审理13件,占审结总数的22.4%,决定确认违法、撤销、变更、责令履行9件,占审结总数的15.5%。行政复议决定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情形;办理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3件,维持率为100%。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区政府各部门全部接入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开制度,通过政府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公开部分行政复议决定书,切实保障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建立行政应诉案件报备制度,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对本单位首起行政诉讼案件和集团诉讼案件应出庭应诉,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行为,强化行政应诉人员培训,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集中培训应诉人员90余人次。全年新收行政诉讼(一审)应诉通知190余件,法院开庭审理170件,胜诉率为94.1%,其中办理区政府为被告的各类行政诉讼案件32件、胜诉率为100%;办理司法建议3件、办结率100%。
八、开展法治教育宣传,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
(一)着力培养法治思维。组织区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深刻认识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将宪法法律纳入区委党校培训必修课程。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制度,全年共31名新提任处级领导参加全市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职务犯罪和行政诉讼法庭庭审旁听200余人次,开展领导干部及镇街、村居普法骨干培训76次,参与人数6300余人次,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明显增强。
(二)大力加强法治宣传。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月法治宣传月”“国家宪法宣传日”“乡村振兴”“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29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13万份,覆盖人数9.6万余人。组织全区干部群众参加全市“点赞公民·千万市民学宪法”网上答题活动约3.8万余人次,参与率超过全区户籍人口5%。
回顾2018年,虽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指导还需进一步加强,解决基层具体困难和问题的有效性和及时性不足;二是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机制仍需完善;三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率还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南岸区政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四个扎实”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总结和部署各项新目标新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一)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流程、简便手续、压缩时限、提升质量,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切实解决多头多层重复等执法问题。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情况,修订完善《南岸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不断健全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机制,严格决策责任。
(三)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公示制度、全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公众社会满意度。
(四)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牢固树立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法律与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司法监督,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惩戒。
(五)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法制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确保依法行政融入到行政管理的各领域各环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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