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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路府发〔2017〕86 号
古路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17年度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和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通知
各村,各驻村工作队:
为精准识别出农村扶贫对象和脱贫对象,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根据《巫溪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的通知》(溪扶组办发〔2017〕7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2017年度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和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2017年11月10日-12月12日完成动
态调整工作和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二)阶段要求:
第一阶段:精准识别及信息采集阶段
时间:11月10日-11月20日
工作内容:
1.精准识别:一是精准识别脱贫对象,即识别出2017年脱贫户。二是精准识别贫困对象,即识别出新增贫困户和返贫对象户。
2.入户采集信息:包括2014年建档立卡以来的贫困户、已脱贫户(在系统中打印出来后入户核实填写有变化的内容,如:家庭人口数、人均纯收入等),2017年的新增贫困户和返贫户的信息。已经清理及稳定脱贫户不再采集。
第二阶段:数据比对阶段
时间:11月20日-11月21日
工作内容:镇扶贫办对全镇16个村的系统数据进行清洗比对、汇总上报县扶贫办。
第三阶段:信息录入阶段
时间:12月1日-12月12日
工作内容:
系统录入,在全国扶贫信息系统中,补充、完善和更新2014年建档立卡以来所有贫困户、已脱贫户,2017年的新增贫困户和返贫户的《贫困户信息采集表》、《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减情况表》、整户户籍迁移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户籍迁移信息采集表》、贫困村的《村表》、贫困村中自然村的《自然村表》。同时,录入和完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中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扶贫项目管理、雨露计划、结对帮扶等模块的相关数据(录入时间见附件2)。
二、工作范围
全镇16个村的贫困人口脱贫和新增贫困人口、返贫人口的识别工作及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本次动态调整主要以贫困户稳定脱贫退出为主,适当兼顾“应纳未纳”的新增贫困户和返贫户的识别与录入,进一步核实个人自然增减、“农转非”贫困情况(2017年重庆贫困对象识别标准为人均纯收入低于3300元,脱贫对象的人均纯收入掌握到4000元以上)。
1、精准识别新增贫困对象。包括识别新增贫困户和返贫户。严格按照贫困对象识别的标准、流程和方法,对因灾、因病、因学等原因致贫或返贫农户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对新增贫困户和返贫户的识别,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重点关注“三类群体(低保、外出务工、新入户籍和无户籍人群)”,特别关注“老人户(子女有赡养能力而不尽赡养义务的,一律不得拿入社会扶贫范围,但有子女且子女属贫困户并尚未脱贫的、有且只一个后人并多年外出无法联系的、有多个女儿但都远嫁外地无法尽到赡养义务的,如果‘两不愁、三保障'没有实现,可进入)”确保应纳尽纳。
2、精准识别脱贫对象。贫困人口以户为单位实施退出。凡经过帮扶和自身努力,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现行扶贫标准,不愁吃、不愁穿,饮水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经村民民主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认可,公示公告无异议后,可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作脱贫退出处理,标注脱贫时间为2017年。此次脱贫退出对象要重点落实收入的稳定性,不准简单算收入账,必须保证脱贫质量。
3、精准核实自然增减贫困对象。对贫困户家庭的娶入、新生、户口迁入等新进对象要录入系统,对贫困户家庭的嫁出、死亡、出国定居、判刑收监、户口迁出、农转非等减少对象要从系统中剔除。但是,建卡贫困户家庭成员因婚嫁、投靠亲友等原因迁户而迁入户也是建卡贫困户的,从系统中作数据调整,不作剔除处理;对因读书迁出户口的,原则上不从系统中作剔除处理(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外)。
4、精准核实“农转非”贫困对象。严格按照“整户转、原地住、未享受任何城镇居民政策、‘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尚未解决”四个条件,进一步核准“农转非”贫困对象,对符合条件的按照程序纳入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规划脱贫措施并落实帮扶责任人。对于贫困户中部分家庭成员“农转非”的,如果过去没有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系统,本次一律纳入系统。(原进入系统的“农转非”户本次不作处理,已实施宅基地复耕并享受了补助的不作为本次动态调整摸底的对象)
5、精准核实整户户籍迁移的建卡贫困户。严格执行户籍管理的原则,由户籍所在地的村负责落实建卡贫困人口的帮扶政策措施;建卡贫困人口户籍发生迁移的,每年动态调整时一并调整国家扶贫信息系统有关数据,同时移交有关档案资料。一是户籍迁移出村不出本镇的,由村级上报镇扶贫办负责建台帐并修改相关系统信息;二是户籍迁移出本镇不出县的,由村级上报后镇扶贫办负责建台帐交与接受地核实后,上报县扶贫办统一修改国家扶贫信息系统相关数据;三是户籍迁出县外的,由村级上报后镇扶贫办负责摸底建台帐并核实后,报县扶贫办统一报市扶贫办处理。
(二)贫困村退出。贫困村贫困发生率低于3%,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
(三)更新完善档案资料。严格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归档范围及其要求,完善镇、村居两级纸质和电子类档案资料,完善贫困户《扶贫手册》,特别注意完善村民小组、村级、镇级工作过程记录(会议记录、会议图片、公示照片等)。同时,更新、完善全国扶贫信息系统的所有数据信息。
识别标准
贫困户和脱贫户的识别。各村要对“两率一度”普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再调查、再核实,本次动态调整以“两率一度”普查结果为基础,以是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有保障、安全住房有保障、基本医疗有保障)为基本原则,以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是否达到或超过国家现行扶贫标准为基本标准,严格按照“四进七不进、一出三不出”具体标准进行识别。
“四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作为今年新增或返贫对象评定为贫困户。
一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未达到国家现行扶贫标准的农户;
二是因缺资金有子女无法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农户;
三是无房且自己无能修建的农户,或只有一套常住房已经存在安全隐患,自己却无力修建的农户;
四是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等,扣除各类政策救助后,自付医疗费仍然很高,导致家庭处于国家扶贫标准以下的农户。
“七不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不能评定贫困户。
一是2017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农户;
二是2014年以来购房或修建新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不含因灾重建、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和国家统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三是家庭拥有或使用享受型轿车、船舶、工程机械及大型农机具的农户;
四是家庭办有或投资企业,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在正常经营正常纳税的农户;
五是家庭成员中有正式编制的财政供养人员、村四职干部(有重大致贫原因的村干部除外)家庭;
六是举家外出一年及一年以上,收入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家庭;
七是其他明显不符合扶贫开发对象标准的情形。
3.“一出”。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具备下列条件的,必须列为2017年脱贫户退出。即:2017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并真正实现了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安全住房三保障,饮水安全和生活用电问题已经解决,不因患重大疾病、长期慢性病等大额医疗费用支出而返贫的贫困户。
4.“三不出”。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不能作为2017年脱贫户退出。即:
一是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没有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没有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家庭;
二是虽然享受了扶贫政策,但尚未明显见效的家庭;
三是当年新识别或返贫的贫困户原则上不能退出。
五、识别流程
贫困户(含返贫户)和脱贫户识别流程。坚持“八步、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的流程识别确认贫困户和脱贫户。
1、新增贫困户、返贫户识别流程。
第一步农户申请。本着自愿的原则,农户提出书面申请,并签字盖手指印。
第二步村民小组评议(第一次公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在家农户的参会率需达95%,准备好农户参会的签名册),通过各种形式通知到所有农户,开展广泛的民主评议,提出初选名单并进行村民小组公示。
第三步入户调查。村组干部和驻村干部组织开展入户核实,采集相关信息。
第四步村级民主评议(第二次公示)。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村民代表、监督人员、村级干部、驻村干部等对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的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对评议出的名单进行第二次公示。
第五步乡镇审核。针对村级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乡镇组织审核并报县级。
第六步县级数据比对(返回核实)。针对乡镇上报名单,由县扶贫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大数据比对,对疑似对象返回乡镇、村级重新核实,不搞“一刀切”。
第七步数据录入和清洗。
第八步县级对外公告。对确定的对象,通过相关媒体对外公告。
脱贫户的识别流程。
第一步采取“村民小组筛选提名”(第一次公示),即村民小组组织力量直接入户调查筛选初步名单。
第二步村干部和驻村干部组织入户调查核实。
第三步贫困户认可(发放脱贫告知书,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均签字)。
第四步村级民主评议(第二次公示)。
第五步乡镇审核认定。针对村级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乡镇组织审核并报县级。
第六步县级抽查备案(对外公告)。
六、信息采集录入
(一)贫困户(含新识别)、脱贫户、返贫户信息采集录入。未脱贫户(不含新识别)、脱贫户、返贫户,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打印《贫困户信息对照表》,仅采集和录入本年度发生变化的信息,返贫户要增加采集“返贫原因”。新识别贫困户则使用《贫困户信息采集表》(附件1)采集所有信息。
(二)贫困村和贫困村内自然村的信息采集录入。贫困村及其自然村,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打印《贫困村信息对照表》,主要采集录入当年发生变化的信息。
(三)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减信息采集录入。分别使用《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附件2)和《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附件3)采集相关信息。
(四)贫困户(整户或单人)因搬迁、婚嫁、户口迁出等变化信息的采集录入。使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户籍迁移信息采集表》(附件4)采集相关信息。
(五)农户家庭收入等情况计算周期为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将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工作纳入当前重点工作,本次动态调整,驻村领导和驻村干部必须全程参与、严格把关,支部书记要亲自抓,充分发挥村社干部、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工作保障,确保动态调整工作顺利开展。镇上成立由党委书记王世明任组长,镇长罗四能、副书记陶强任副组长,杨荣灯、谭辉、鲁应华、胡民苠、江平、李升、陈小林、陈美琳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陶强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小林、钟光燕、张顺杨、李艳负责具体业务工作。
(二)抓住关键环节。一是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抓好政策宣传环节。各村要趁动态调整时机,广泛召开群众会,宣传脱贫攻坚政策,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二是要在“两率一度”的普查基础上,对初步筛选出为“漏评、错退、返贫”的必须再深入调查后严格按照贫困户评定程序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三是实事求是。入户据实调查家庭年收入和重点支出事项,找准致贫原因,认真规范填写表册,防止“走形式”、“假贫困”、“被脱贫”和“数字脱贫”,贫困户脱贫必须经对象户签字确认,确保入户调查质量。相关数据填报要真实有效,准确无误,抓好入户调查环节。四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尊重民意,将评审对象、审批过程及结果公布于众,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抓好“两评议两公示”环节。
(三)精准录入系统。一是完善更新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所有数据信息,包括《村表》、《户表》、非自动生存的《报表》和要求的图片资料;二是完善《扶贫手册》相关信息,包括农户和村上留存的;三是完善纸质档案资料。
(四)认真落实整改并审核数据。各村要对照第三季度督查考核和县委巡视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发现建档立卡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尤其是漏评、错评、错退等问题,一定要在本次动态调整中认真落实整改。对于贫困户中无户籍的贫困人口请各村建好台账,报至镇扶贫办后由县上统一协调。各村要在录入时一定要对网络系统填报的数据进行严格审核,反复清洗,本次系统录入第一责任人为各村支部书记和信息录入人员,各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镇扶贫办要对各村上报的纸质件和网络系统录入统计的数据都要严格把关。本次录入系统的信息准确度连同上访率将列入各村的年度扶贫考核。凡有录入系统中的扶贫对象信息差错上报到市、县或到市到县信访投诉的,将扣减扶贫年度考核相应得分。
(五)严肃工作纪律。本次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和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工作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所有表册经调查人、村支部书记、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审核并签上“已审核”字样后交镇扶贫办最终审核,对动态调整工作不力,执行识别标准政策不严,造成一切问题由相关审核责任人负责。杜绝人情思想,严禁走过场,坚决杜绝一切弄虚作假、形式主义行为。若不严格按照程序、人为将不符合扶贫对象户条件的对象纳入扶贫对象的,一经举报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古路镇2017年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人员一览
2.古路镇2017年各村信息录入时间安排表
古路镇2017年减贫人口任务分解表
古路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0
附件1:
古路镇2017年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人员一览表
村别 |
联系领导 |
驻村干部 |
村级责任人 |
古路村 |
罗四能 |
李绪俊 、张绍品 、邵美妮 |
钟晓鸣、钟朝晖、罗凳泽、李晓燕、张成斌、冉勇 |
长龙村 |
杨荣灯 |
胡玉坪 |
廖贤恩、郑昌林、张洪、冉道森、许科玲 |
观峰村 |
陶 强 |
李进菊 |
王应鹏、鲁小东、田晓燕、罗小琼 |
龙泉村 |
陶 强 |
莫玉明 |
柯国安、王友权、张红、吴长友 |
万乐村 |
谭辉 |
钟廷武、钟光燕、张焱 |
李兴明、张德碧、肖清明、彭友芳 |
黄阳村 |
谭辉 |
钟禹 |
王文涛、张金华、王兴波、张润 |
麻柳村 |
鲁应华 |
李静 |
杨兴明 付祖权、李吉凰、王凤琼、张伟 |
彭庄村 |
鲁应华 |
何永明、汪莉娟 |
童绪祥、毛宗付、徐达金、方菊高、王中词 |
得胜村 |
胡民苠 |
王云定 |
曹海权、张于钧、李 俊、李立 |
中康村 |
胡民苠 |
蒋婳、李传清 |
段友泉、龙少平、王天武、冉娟、吴英、方圆 |
大泉村 |
江平 |
张顺杨、谭清林 |
李明生、冉启均、张丕安、王文喜、刘青平、汪孝龙、李艳、付阳 |
白家村 |
李升 |
吴娟 |
吕文平、鲁胤斌、谭玉琼、冉启美、廖春华 |
斑竹村 |
李升 |
谭清林 |
李尚安、张毅、姚厚平、张成秀、邬明君 |
金鱼村 |
陈小林 |
王文才、熊兵 |
黄寿平、罗学文、陈安轩、柯梅华 |
龙坪村 |
陈小林 |
王萌、钟桂花 |
冉 鹏、钟廷轩、张必森、徐晓群、邓霞 |
青龙村 |
陈美琳 |
廖良斌 |
吴应斌、吕贤华、王滔、吴双 |
附件2:
古路镇2017年各村信息录入时间安排表
村别 |
录入时间安排 |
系统录入责任人 |
长龙村 |
12月1日、12月2日 |
胡玉坪、廖贤恩、郑昌林、许科玲 |
中康村 |
12月1日、12月2日 |
蒋婳、段有泉、方圆 |
万乐村 |
12月1日、12月2日 |
钟廷武、钟光燕、张焱、李兴明、彭友芳 |
彭庄村 |
12月3日、12月4日 |
何永明、童须祥、王中词、 |
黄阳村 |
12月3日、12月4日 |
钟禹、王文涛、王兴波、张润 |
青龙村 |
12月3日、12月4日 |
廖良斌、吴应斌、吴双、王滔 |
观峰村 |
12月5日、12月6日 |
李进菊、王应鹏、田晓燕、罗小琼 |
斑竹村 |
12月5日、12月6日 |
李尚安、张毅、邬明君 |
金鱼村 |
12月5日、12月6日 |
熊兵、黄寿平、罗学文 |
得胜村 |
12月7日、12月8日 |
王云定、曹海泉、李立 |
龙泉村 |
12月7日、12月8日 |
莫玉明、柯国安、张洪 |
大泉村 |
12月7日、12月8日 |
张顺杨、谭清林、李明生、冉启均、汪孝龙 |
白家村 |
12月9日、12月10日 |
吕文平、谭玉琼、廖春华 |
龙坪村 |
12月9日、12月10日 |
王萌、钟桂花、冉鹏、徐晓群、邓霞 |
麻柳村 |
12月9日、12月10日 |
李静、杨兴明、张伟、王凤琼 |
古路村 |
12月10日、12月12日 |
李绪俊、钟晓明、李晓燕、冉勇 |
古路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1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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