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陀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分配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 作者:龙智造工业云 / 来源:本站原创 / 浏览:7

17

2015-11

据悉,为进一步推进本区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近日普陀区出台了《关于印发<普陀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分配办法(试行)>的通知》(普人社【2015】48号),下面我们进一步了解一下有关政策:

问:社区工作者的范围对象是什么?

答:指在本区居民区和街道、镇公共事务岗位直接从事社区服务和管理,与街道、镇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由街道、镇承担全部经费保障和统一管理使用的就业年龄段全日制工作人员。

问:社区工作者的岗位和等级如何确定?

答:根据基层组织承担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事务,社区工作者岗位分为负责人、主管和工作人员三类。负责人指居委会主任、社区事务工作站站长、各中心主任或副主任;主管指居民区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各中心部门主管;工作人员指负责人、主管以外的人员。各岗位按照社区工作者的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等,设置相应等级。

在岗位不变的情况下,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能力素质的提高,等级也可逐步上升。

问:社区工作者的薪酬结构如何组成?

答:社区工作者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基本工资约为年收入的80%,主要根据本人所对应的岗位等级确定,分为基础工资和工作津贴两部分。

绩效工资约为年收入的20%,主要体现社区工作者工作绩效完成情况,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并适当拉开差距。

问:该办法从什么时间起实施?

答: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

问:该办法由哪个部门负责解释?

答:办法由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普陀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本站联系删除。

相关标签